10月12日是滎陽市首個全民慈善日,該市各企事業單位、廣大干部群眾踴躍參與慈善捐款活動,當日募集善款13719864元,單筆最大捐款額為1000萬元。
為使慈善事業步入常態化,去年12月22日,滎陽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確定每年10月12日為“滎陽全民慈善日”。
10月12日,一筆筆善款在滎陽人民廣場匯集,社會各界共捐善款13719864元。河南新田置業有限公司捐了1000萬元(如圖)。當日,還有19位貧困人士成為首批受助者。
“我們收到的所有善款將采取陽光操作,以解決社會困難群體的生活問題。”據相關負責人介紹,慈善日募集善款下一步將用于“六助一救”方面的救助,即助老、助孤、助殘、助學、助醫、助困、救災。
去年8月,滎陽市率先在全國提出“全民慈善”理念,打造以“全民慈善、方便慈善、透明慈善、效益慈善”為內涵的慈善城市,并開展了一系列以助老、助學、助醫、助困、助孤、助殘、救災為主要內容的慈善活動。活動開展以來,該市救助困難群眾6000多人。
為了進一步深化全民慈善活動,加大慈善城市創建力度,近期,滎陽市委、市政府在全面實施《滎陽市創建慈善城市實施細則》的基礎上,量化全民慈善活動內容,并將其列入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直各單位年度考核目標責任書。
要求各目標責任單位要成立本單位全民慈善活動領導小組,設立慈善工作處,明確專職或兼職人員,具體負責《滎陽市創建慈善城市實施細則》的組織實施,組建本單位或本轄區志愿服務隊伍,定期開展活動,而且每季度至少要開展一次志愿服務活動。各目標責任單位要將全民慈善活動納入本單位目標考核,制訂實施方案。
滎陽市委、市政府還把參與和組織開展全民慈善活動的情況作為干部精神文明考核的內容之一,并作為在選拔任用干部時,衡量干部“德”的一個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