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鄭州市集體土地上房屋登記暫行辦法》開始實施,農民的房屋辦理產權后,可以直接拿著房產證辦理抵押貸款。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李武建說,此次放開農民房屋抵押登記后,農民可以在政策允許范圍內申請農業專項貸款,來解決目前的資金難題。
“農民若想通過房屋抵押方式獲得貸款,首先要申請將自己擁有的房屋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取得房產證,然后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金融機構就會發放貸款。”李武建說,一所房屋估價10萬元,農民最高可以貸款房屋估價的60%,即6萬元。
鄭州市房管局房屋登記中心設立了村鎮科,專門負責這項工作。村鎮科科長王軍說,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已經進行過一次普查,現在正在加緊制定實施細則。“今年主要是選擇部分村莊作為試點,明年在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面鋪開。”
河南農民為什么富不起來?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所長肖金成說,全黨抓農業、全國抓農業,但是就農業而農業,農民永遠富不起來。農民要致富,必須做農業深加工或農業外的行業,資金需求量也不是太大,但是他們就是得不到這個小額資金的支持。
參加起草《鄭州市集體土地上房屋登記暫行辦法》的鄭州市房管局法規處一位負責人說,目前,農民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生產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農業產業升級所急需的投資,如新型種子、農用機械、塑料大棚、新型灌溉技術等,均需通過貸款來解決。金融機構出于貸款安全考慮,均要求提供擔保物,而多數農民只有自己的房屋這一項重大資產。以往農民房屋不能夠辦理抵押登記,這使得大量農民無法獲取國家的優惠貸款。”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劉社認為,農民手里最值錢的財產就是住房,如果允許以住房抵押貸款,將大大緩解農民“貸款難”和銀行“難貸款”的難題。農民住房登記辦證是一種創新,將盤活農村最龐大的房產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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